煤礦井下電纜是指以傳輸?shù)V用電(采煤機、掘進機、電動機等)能夠承受較大機械外力等主要負荷的電氣設備。它的主要作用是傳輸煤礦井下的電能,是井下使用的皮帶機、移動變電站的防爆儀表、信號設備、以及信號設備等電工設備的配套。煤礦井下電纜有兩種,一種是交流電纜,電纜的導體與絕緣屏蔽之間在1.5-2mm范圍內(nèi)比較合適,另一種是不帶屏蔽的,這樣更加合適地包括電纜頭和中間的保護套管。例如,常用的電纜芯線兩端需要連接接地線,以保證電纜頭的絕緣能夠順利地露在井下。另一種是保護套管。電纜接頭是在鉆頭或移動式機器上的,用來鎖住電纜接頭和松動部件。注意事項電纜接頭的嚴格按照GB503033.1-2011《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(guī)范》的要求,電纜必須包扎、固定、絕緣和保護套管應與兩端電纜的金屬外殼相連。根據(jù)gb/t12706.2-2008標準要求,必須包扎固定。也可以在纜芯線兩端分別纏繞上電線圈,不僅僅可以將電纜頭壓牢靠使其接頭處緊密地固定,還可以在纜芯線上套上銅網(wǎng)屏蔽網(wǎng)。順時針方向上需每纏繞上電線圈,不應該容易轉(zhuǎn)移,導致實際的纜線接頭處出現(xiàn)裂紋。在纜芯線兩側(cè)纏繞上警示線,盡早檢查就可完美地將各個纜頭和纜頭粘住。
檢測完成后,應該回到壓接狀態(tài),無論是壓接、焊接還是冷縮、導線連接、絕緣等,都必須用合格產(chǎn)品的材料。纜線應有中間接頭和終端接頭,兩個大中間是纜芯。纜線相互交叉時,
高壓電纜應在中間,如果其中一條電纜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(nèi)穿管保護或用隔板隔開時,最小允許距離為0.25m。